何阳事件终于水落石出。3月28日,银川市城区法院一审判决:何阳因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法庭审理认定,1996年7月,何阳以作广告为名,骗取虹钢公司现金71万元,用于购买住房、汽车等个人消费。其行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意图,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,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。
何阳栽了。正如原告夏虹钢所言:“何阳肯定会有这一天,只是时间、地点、终结在谁手里的区别”。此言寓意极为深刻。
那么,昔日的“点子大王”到底栽在哪?
一种普遍结论认为,何阳事件发生的社会深层原因是,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咨询业缺乏完善的行业规范管理,市场较为混乱。这也警示我们尽快制定行业道德准则,实行行业资格准入审核和个人职业资格考核制度势在必行。
据报道,何阳出名在杭州开往上海的列车上。当时,何阳给邻座一位生产一次性杯子的某塑料厂推销员出了个点子:在杯子上印上地图之类,保管好卖。这是何阳第一次卖点子,竟卖了40万。对此,另一位策划界知名人士、恩波智业研究所所长王力先生不以为然:太虚了。王力为何阳粗粗算了一笔账:按产品的奖励是销售额的2%测算,10万奖励,必须要有500万元的销售总额。按5分钱一只,需卖1亿只杯子。如若每趟火车卖200只,按照京广线上每天对开100趟车,需卖5000天,也即近14年。如果是40万的奖励,那就是56年,太玄了点。事实上,关于“一个点子卖了40万”一事,何阳在1997年第4期《三联生活周刊》上自揭底细:主业本是技术转让,点子是捎带卖的。比如转让灯具技术时,在造型上出个点子:乘海湾战争打得火热,造型设计成爱国者导弹。将这些附加值剥离出来,估算值40万。最终竟被媒体炒作成“一个点子40万”。
现在回过头再看何阳的这件成名事件,的确有点匪夷所思。实际上据媒体披露,何阳的许多“点子”经不起推敲,许多被何阳策划过的企业披露其“点子”根本不实用,业内人士甚至评价其策划是“抖机灵”。正如恩波智业研究所王力先生所言:何阳事件与策划两字无关,因为何阳不是搞策划的,更谈不上咨询。这虽为一家之言,但不失切中要害。可以说,何阳是不成熟的中国策划业早产的一个“畸儿”,一个传媒制造的“泡沫”。
在对何阳事件的反思中,另一种声音认为,假如像“酸妞”这样的私企能有一个较为通畅的融资环境,顺利得到贷款,夏虹钢恐怕不会选择以何阳的名人“品牌”做担保进行借贷,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经济纠纷。更重要的是,银行只凭何阳注册资金仅30万元的公司和其个人名誉做担保,就放贷夏虹钢700万巨款,我们的有关部门究竟在怎样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?